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能源局关于明确电力直接交易电费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 皖价商〔2017〕33号 我想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发布时间:2017-06-06 17:25:58 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能源局关于明确电力直接交易电费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 皖价商〔2017〕33号.pdf e354b7dd8ab0363ed80791b903f91b39.pdf (134.36 KB) 上一条23号文——关于征求《安徽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暂行)》意见建议的函-华东监能市场函【2017】23号2017-06-06 17:25:58 下一条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同意江苏省开展售电侧改革试点的复函-3432017-06-06 17:25:58 最新文件 政策汇编 安徽政策 江苏政策 福建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