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的通知:电网企业核准期内未开建,视为增量配电项目 我想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发布时间:2018-03-29 10:29:06 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了存量和增量的范围,电网企业已经获项目核准,但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视为增量配电项目。鼓励电网存量资产参与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鼓励增量配电项目业主在配电区域依托资源条件和用能需求建设分布式电源,增量配电项目业主拥有配电区域内与电网企业相同的权利,并切实履行相同的责任和义务。 上一条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发布:一个配电区域内只有一家售电公司拥有配电网运营权2018-03-29 10:29:06 下一条【重磅】国家能源局解读《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试行)》2018-03-29 10:29:06 最新文件 政策汇编 安徽政策 江苏政策 福建政策